【精华】高一作文300字汇编10篇
在平平淡淡的学习、工作、生活中,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,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。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?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高一作文300字10篇,仅供参考,欢迎大家阅读。
威海大光华国际学校 回想起小时候,我在山村里度过的那段美好时光,抑制不住乐上心头。 姥姥家住在南黄的一个小村里,那里不像城市热闹繁华,什么都有。但那里却有一样城市里缺少的东西——快乐。
记得那一天,我和姥姥家旁边的一些小朋友在玩泼水游戏。首先我们准备了一个钱币,每人扔一次,扔到了正面就会选一个人用水去泼他,如果扔到了发面别人就会用水来泼你。我们定好规则,就开始了。先用扔石子的办法来决定先后顺序,我是第二个。这时,我的心变得紧张起来,但紧张中添加了一丝丝高兴,因为只要我扔到了正面就会用水泼别人。正当我偷着乐时,一盆冰凉刺骨的冷水泼了过来,当时我气极了。该我扔钱币了“哈哈!正面”我边说边端起一盆水向晓怡泼过去,她还没来得及跑就变成了“落汤鸡”。紧接着又到了下一个人,不幸!他扔了反面,晓怡刚要笑他时,“哗”的一声,水已经落到了她得身上。就这样,我们一个接一个的泼下去。虽然凉爽的秋风从我们身上吹过,冰凉的河水从我们身上落下,但我们并没有感觉到寒冷。因为我们的笑声让自己的心变暖了,也让整个山村变得生机勃勃……
一段童年往事,在我成长的道路上留下了欢声笑语,每当回忆起来就恋恋不舍。
昨天看到一则动漫小故事《鱼就是鱼》,情节简单,却富含着大道理。
故事讲的是有一条小鱼,它从小生长在池塘里,但它对于外面陆地上的生活非常的好奇,想着有一天能看看陆地上的世界。但是鱼是不能离开水的,所以它认识了一只小蝌蚪,小蝌蚪长大成了小青蛙,每天在陆地上玩耍之后,夜晚总会回到小池塘,跟小池塘里的小鱼说着它在陆地上的见闻。
小鱼非常地开心,它甚至根据小青蛙的描述,画出了自己想象中陆地上那些鸟儿,人类,以及奶牛。只不过小鱼画出来的鸟儿,是一只鱼儿长着翅膀,人是一只有着鱼尾巴的有两条腿的鱼,而牛是一只可以挤奶的鱼。
看过这个小故事的人,肯定对于小鱼画出的那些画逗的不行吧。觉得小鱼看的太片面了,还只是停留在自己的世界中,它所能想象的,也只是其于鱼做为根本。
从这个小故事里,也可以让我们明白,人是需要增长见识,扩展自己的眼界的,否则就像一只井里之蛙,听到再多的故事,也以为天只有井口那么大,就像池塘里的小鱼,即使了解陆地上有着不同的生物,所能想象的,却还只是鱼的模样。
所以,我们不要固步自封,要勇于增长自己的见识,学百家所长,然后拥有自己独立的思考,建构自己的知识面。
阳历八月三十日下午四点半,她离开了......
我麻木了。
不知所措,更不相信这个事实。
五点,一切准备好了。
到了火葬场我傻了。
为什么?为什么把她抬进那里?
眼睁睁的看着她被推进一个大炉子了。
我的心碎了,我知道,以后她不会陪我走了。
转过身,我泪崩了......
我在老爸的怀里放生大哭了出来。
在外面焦急的等待着。
不知道自己期望的是什么。
半个小时过去了。
一个人捧着骸骨出来了。
我明白了。
这是她的尸骨。
陪我走过了十九个春夏秋冬的人。
那些欢声笑语,回响在耳边。
如今变成了一堆骸骨。
我彻底蒙了。
老爸叫我把尸骨放到骨灰盒里。
(当时我都不会动了。)
我一点一点小心翼翼的收起。
怕她会疼。
我抱着骨灰盒痛苦的那一刻。
我
我真的无法坚强了。
我最爱的人
也是最疼爱我的人
她走了,离开了
永远的离开我了。
即使曾经做好了心里准备。
还是这样的承受不住。
没当过节,都会忍不住偷偷的流泪。
蕾蕾,我好想你
你还好吗?
没有人照顾你了。
呵呵,蕾蕾。
我不会在哭了。
我不忍心,因为我知道,你心疼
几天了,一直吵着毕业典礼,毕业郊游毕业玩闹包间。卡啦ok.KTV,这么多的名词,总让我想起《原来你还在这里》的画面,渐渐的洗手间里,只有流水的声音,黑黑的过道里,一个女孩的深情告白,月光下的回家路上,那个“还给你的”吻。所有的画面像电影一样,一幕一幕的上演着……
青春的电影散场了,他们的故事却还在继续着一直到地老天荒……
小说上的情节永远是那么好,好到让人忍不住向往,忍不住幻想,闭上眼睛,想象自己的明天有多好,即使在落叶飘零的秋天,,冰天雪地的寒冬,也会有一个人一路相伴。这样,就不会再感到害怕寂寞,不会再感到寒冷……
睁开眼,周围依旧好吵,似乎自己的耳边好久都没有安静了,梦中都是那么的吵,繁华的闹市,冷漠的人群,孤寂而不安的灵魂~
真的是现代人,身居闹市的都市人,遗忘的那些乡村的纯朴,遗忘的那些曾经的美好……
我家有一个大花园,花园里种了许多花草,有桂花、紫荆、腊梅、三角梅……
春天一到,我家的紫荆争奇斗艳地开着,远看就像一串串紫黑紫黑的葡萄,近看就像一个个小花铃挂在那里,惹来了无数蜜蜂和蝴蝶飞来飞去,像是在为我们跳舞似的。天上飞来了一只、两只、五只鸟儿,齐聚在树上,开起了音乐大会,为我们的园子带来了无限生机。春雨过后,小草发出的嫩芽儿,一切是那样的绿,那样的新,那样的亮……
夏天,三角梅开出了火红的花朵儿,像是一个个小灯笼挂满树梢。夜晚,我和爸爸妈妈坐在三角梅树下的秋千椅上,仰望夜空,看着满天星光,纳凉、聊天。无数星星一闪一闪眨着小眼睛守望着我们,像是在倾听我们的故事。
秋天,我家园子的树叶慢慢变黄,只见成百上千只小蚂蚁排成一排,慢慢地向洞穴爬去,准备迎接冬的到来。一阵秋风吹过,不时闻到一股桂花香气。
冬天,园子里大部分植物的树叶已经枯萎,唯独只有腊梅在这个季节经受住了风霜的考验,独自开放。
总之我们家的花园一年四季都有不同的感受和变化,我爱我家的园子,更爱这个花园的主人——爸爸和妈妈!
眼前的路毋庸置疑有很多条,只不过在于你选哪一条而已。
教室里的人们正在考试,教室外的人们正在郊游,每个人都在以各种形式过着自己的生活,每个人都在丰富着自己世界的色彩。当你终于觉得这一切有所终结的时候,你就领悟到了什么?
坐在公交车上的时候,我看着一个中年男子手里拿着一串佛珠。
也许并不是只有和尚才会拥有佛珠,也并不是只有和尚才会幸福。佛祖在每一个人的心中。
就好像我们虽然看起来表面上都一样的,实际上每个人内心都有自己的信仰,也许他们从来都不愿意表现出来,但是这些东西却根深蒂固的停留在他们的内心。
扎根在血液和骨髓里面。
其实越是这样深刻的东西越值得惦记。好像你去做了那么多的事情,回来之后还是能够看到所谓的因果,那么长时间你没有理会自己的微信,自己的消息到现在还是要有一个终结。
智慧让自己的生活充实起来,忙碌起来,你的人生就开始变得不一样了,因为当你习惯了这样的节奏之后,你就会把他当成自己的生活状态,积极上进充满阳光。
独自一人在街市蝺蝺独行,看不一样的风景,想着一样的事,抬头望天,天还是一如既往的蓝,但终究是不一样了,岁月还是爬上眉梢。
在记忆的小径上,暮然回首,细数苍白的年轮,曾一度陌生的面孔拼凑在一起,可谁知岁月催了人,就快要遇见离殇。我们总是嫌一个学期太长,可谁知将要落下了帷幕,老师说这是最后一次写周记,我们欢呼雀跃,想着就要放假了,我们都在翘首期待着,却偏偏有轨距出了错。
“极光对,就这个好。”一支由六只美少女组成的团体就这样草率的建立,
从此斯斯文文的六小只开始了魔仙堡——211神经病研究院之旅,建立了各种各样不同类型的小分队,但仍不忘凝聚向心力,在各种各样类型的类型中夺得贵冠。
然后就这样懵懵懂懂的度过三个多月,挥挥手,却做了过客,天各一方。
时间无声无息的流逝,往事只能用来回忆。我们终究是输给了时间,本以为一切都会念念不忘,可是在念念不忘的过程中遗忘,最终的最终找不到痕迹。岁月不会回头,散了,就不会回到原点,只愿你们安好。
抬起头,望着天,伸出手,划过天空,划过天空的痕迹,暖的阳光,暖了眼眸,却,潮湿了心。
也许会在下一句,会用另一种美好的方式,轻叩门扉。
三买的。
经历了从初中到高中的一个转型,似乎并未有多大的变化,最多是校服一换,年龄一长,进出的校门不再,身边的'老师同学重组罢了。又或是曾经欢快跳跃的心,增加了一分稳重,一分小小的寂寞。开始向林妹妹看齐。开始流行伤感都文字。
翻开小学,初中的作业本,对比一下现在的字体,不得不承认变化的巨大。时间真是一种魔力,不单会把记忆流走,更会把性格磨平。
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,觉得自己不再是自己。
开始照镜子,镜中的自己并无二样。但我不知道,镜子只能告诉你表面的现象,无法照进内心。
面对所有人,学会了伪装,生涩僵硬的笑容连自己都觉得丑恶。然而,周围人他们不伪装,只是戴上了厚厚的面具,看见不了模样。惊叹,怎么会有面具这样的发明。人类确实充满智慧。
记忆在我的大脑中,不再有落脚点。于是它开始了一场旅行,带着所有,开始了远方的征程,渐行渐远……
“当记忆的线缠绕过往支离破碎,是慌乱占据了心扉…”
小刚的歌曲总是带着浓厚的怀旧色彩,唱出许多人的所感,所想,所叹。支·离·破·碎,确定有如一滩碎玻璃在阳光的照射下刺得我生疼,然后落下眼泪。
我以前觉得自己很矫情,写了很多不成熟的文字。写下之后,便不再回顾。一段时间内,开始理性的认识文字,遣用各种句式,渐渐变得如同是在写作文。我自己却还没发觉,觉得挺好的,怎么看都觉得正式。今日看来,却又是那么愚蠢的。所谓的作文,如果是按照一定的格式写下去,也只是为了得分,没有真正的体验,不算成文,更不能叫做是“作文”,可我总算是渐渐迷失了自己。在自我的困守之中。
前几天交给学校一篇稿子,准备加入社团,写了一篇抒情散文,自认为读来是滴水不漏的。可是结果却是令我异常失望的,落选了。刚刚进网站看前辈们写的文章,饱含着情感,又感觉到了自身的浅薄。没有情感的文章固然会让自己觉得很通畅,固然会让你的回顾毫无知觉。那仅仅是因为同样的模板是无法将心血印证下来的。
固然自己在进步、留下的心境会显得分外幼稚,甚至可笑,但只有真实是可感的。
这也许就是一部分文字地魅力所在吧。
我还记得,那一年暑假,我是在柬埔寨过的。在柬埔寨的一个晚上,我做了一个梦……
梦里的我,身上背着一个可以变成任何东西的棕色背包,站在一个美丽的森林旁。森林里的小鸟叽叽喳喳,飞来飞去;一条条凶猛的大蟒蛇盘旋在树枝上,时不时地向我吐出长长的红舌头,我害怕地闭起了眼睛;深林里,一只只雄狮的低沉吼声,咆哮,让我捂住了耳朵……
我来这个森林,是为了寻找一朵七色花,它有红橙黄绿青蓝紫的颜色,漂亮极了。我想都不想,大步朝森林里走去。我走呀走呀,一路上遇到了不少动物,有兔子、雄鹰、蜥蜴……我一一跟他们打了招呼。最后,我走到一个悬崖上,一条清凉的小溪向前奔流,路旁叶子上晶莹的露珠低落到了我身上。
我忽然发现,地下有一条深深的地洞,我将神奇背包变成了一块精致的手表,然后慢慢地爬进了洞。在洞的顶端,我看见了一只毛茸茸的小白兔,他的嘴巴弯弯的,眼睛水灵灵、红红的,两只耳朵警惕地竖着,好像在勘查洞口有没有危险。我又爬了出去,外面的柔风轻轻抚摸着棵棵大树,沙沙沙的声音我听着非常惬意,舒服的微风将我的衣角吹动了……
可是,我睁开眼睛一看,原来躺在床上,没有关的风扇还在给我带来阵阵清凉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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